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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实训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16时28分32秒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访问次数:116239次

实践教学是以训练技能,培养能力,促使理论与实际密切结合为主要目的。我院已针对实践教学中的内容出台了《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论文(包括毕业设计、调查报告等)的管理规定》,为了更好的完善我院的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确保实践教学取得良好效果,结合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特制定课程实训教学的管理办法。

教师在实施实训教学时,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实训教学环节的要求进行,要落实、编写出实训大纲、实训计划、实训指导书等实训教学文件,同时加大实训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办法的改革力度,不断地探索,保证实训教学质量。

一、实训教学文件

实训大纲、实训教学计划、实训指导书等是实训教学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组织实训教学活动的依据。各系、教研室、教师应根据各专业计划的要求和教学进程,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编撰。

(一)实训大纲

实训大纲是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和要求编写的实训教学指导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了课程的性质、目的、任务;教学的基本要求、应注意的问题、实训教学内容、实践技能训练要求等,它是编写教材和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学生学业成绩和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准则。实训大纲应在课程开设之前按照实训大纲的格式及要求编写。

(二)实训教学计划

实训教学计划是实训教学活动的具体安排。实训教学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训大纲,选择合适的实训项目和场所,并根据其具体条件,按照《实训教学计划》格式编写出《实训教学计划》 

(三)实训指导书

实训教学活动均应有相应的实训指导书,其主要内容有:实训目的、实训的内容与过程,准备知识技能要求,实训条件、实训纪律、安全要求、实训安排、实训考核评定办法等。实训指导书由实施实训教学的教研室或教师按照《实训指导书》的格式编写。

(四)学生实训报告

学生实训报告是学生完成实训学习后对实训期间的学习内容、过程、收获进行描述的总结性文本,反映学生实训的效果,是实训教学的重要文本。学生实训报告包含学生的基本信息、实训内容要求和实训报告正文、教师评语等。 

(五)《实训日志》和《实训教学反馈表》

实施实训教学时要填写《实训日志》。在校外进行的实训教学在每一阶段的实训结束时要填写《实训教学反馈表》。《实训日志》、《实训教学反馈表》要如实反映实训教学的基本情况。

(六)教师实训总结

教师实训总结是教师在完成实训教学后对该学期实训的组织、教学过程等的总结,应包括实训的基本情况、实训的实际效果、实训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每一次实训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并上交教务处一份。

二、实训教学组织管理

(一)各系、教研室或教师应在每学期开学初编制好《实训教学计划》,在实施实训教学前两周编制好《实训指导书》,经系审核后上报教务处审定、备案,并于实训前发给相关的老师和学生,同时送达实训单位。

(二)实训指导教师要根据实训计划,做好课前各项具体准备工作,实训单位、地点的协调联系工作。应认真做好实训地点单位的选择。实训地点应尽量选择在校内或学院定点实训基地(室),对无定点实训基地(室)的,应选择能满足教学要求、运营正常、技术管理先进、就地就近、便于安排食宿的单位。

(三)实训前应做好动员、组织、教育工作,向学生详细介绍实训的目的、要求、内容、纪律和安全要求。

(四)实训期间教师要对学生的组织纪律严格要求,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对违纪学生及时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其实训,并向所在系部、教务处报告。

(五)实训过程中教师要按照实训计划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做好检查督促,保证完成实训教学任务。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书育人,指导期间不得脱岗。

(六)实训结束后,教师要督促和指导学生认真完成《实训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教师要对学生的《实训报告》认真批阅。

(七)每次实训教学结束后,教师要完成实训总结,将相关资料收齐上交系部或教务处存档、备案、备查,并及时向学院教学职能部门提供实训教学中的各种信息、建议或经验。

(八)教务处在每学期中期抽查实训教学情况、实训教学资料等。

(九)实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实训期间的学习情况、表现进行考核,记入平时成绩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训考核可定为不及格。

1.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实训内容或实训报告。

2.实训中不遵守操作规定,有严重的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3.不重视实训教学课,抄袭他人实训报告。

三、实训教学管理流程和教学资料管理方法

(一)实训教学管理流程

教研室或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课程实训大纲(开课前)——教研室或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训大纲的有关要求制定《实训教学计划》(开学初编制好)和《实训指导书》(实训前两周内编制好)——系审核——教务处审核——系向学院报批实训经费——组织实施实训教学——学生完成《实训报告》——教师完成《实训总结》、实训教学资料归档。

(二)教学资料管理方法:(各种表格的格式附后)

实训前提交的资料:

1.实训教学计划(一式四份,教务处、系、实训室、教师本人各一份)

2.实训指导书(一式四份,教务处、系、实训室、教师本人各一份)

实训后提交的资料:

1.《实训日志》(实训结束后原件交教务处,系留复印件)

2.《实训教学反馈表》(实训结束后原件交教务处,系留复印件)

3.教师《实训总结》(实训结束后一周内交教务处)

4.学生《实训报告》(存系部)

四、本规定自201431日起实施。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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