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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全院教学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担负着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协调和组织全院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具体职责如下:

一、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研究编制学院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学院年度教学工作专项计划;

二、贯彻落实学院对教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制定有关教学管理文件及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和督导检查;

三、提出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原则意见,组织制定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并督导实施;

四、拟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具体组织实施新专业申报和专业结构布局调整工作;

五、负责全院各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题库建设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

六、负责全院日常教学组织和运行管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下达教学任务,组织协调排课和教学调度;

七、负责实践教学管理,组织协调全院实践教学运行,负责实践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组织审核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耗材购置计划;

八、负责学生学业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学生成绩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日制在校生的学籍管理,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实施学生电子注册,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生转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手续,核发毕业证、结业证、肄业证证书。

十、负责教学质量管理,制定或修订教学质量管理监控考评体系,负责教学督导和信息员信息反馈工作,对全院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价和指导;

十一、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并作好建设和研究指导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各类教学竞赛和评优工作,负责各级学生实践技能大赛、教师技能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三、协助学院人事管理部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培养计划,组织实施教师的校本培训和教学业务考核工作;组织完成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

十四、负责全院教师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指导检查工作;

十五、负责教材征订、发放、学生教材费的结算及自编教材(含教辅材料)的立项申报、审批出版等工作,负责试卷及教辅材料等文印工作;

十六、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教学工作,讨论教学工作有关问题。召开各类教学座谈会,了解收集对教学建设管理的意见与建议;

十七、负责专升本工作;

十八、负责制定学年、学期教学进程计划,编制校历;

十九、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上级各项统计报表和资料的上报及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工作;

二十、协助做好社会服务相关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二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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