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1学期示范课教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2日 15时31分27秒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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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风建设,有效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院决定在本学期第二周至三周期间(2014年9月8日-9月19日)在院内各系部开展示范课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安排示范课一次。安排的课程必须是本学期开设的、贴近专业的基础课或专业课。示范课可以是理论教学(课堂教学)或实践教学(实验/实训)。授课内容按照该门课程授课计划正常进行。
二、各系部务必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此次示范课教学,旨在:
1、通过教学的示范和引领,体现高职教育的特点和方法;
2、通过观摩教学和交流,听课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能够从此次示范课教学活动中获得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提升。
三、无特殊情况,各系部都要安排本系部全体教师参加示范课教学的听课,并按照《教师听课制度》的要求,听课教师须做好听课记录,认真、详细、如实填写听课记录表。
四、教师对系部安排的示范课教学任务不得推诿,教学内容要精心设计、认真准备。对担任了示范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将在职称晋级、优秀教师评选、福利待遇提升等方面享有优先推荐的待遇。
五、请各系部将开展本次示范课教学的授课教师姓名、授课类型、授课内容、授课时间和地点等安排方案于第一周星期五(9月5日,12:30)前报送教科处,以便做统一安排部署。
特此通知。
教务科研处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