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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19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2日 16时54分21秒 作者:kjc 来源: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 访问次数:74774次

校内各系部处室,现将“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19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转发如下,请各系部处室组织老师申报。有不清楚之处,请向科技处咨询。 

                    科技处

                       2019年2月22日

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19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9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本年度项目申报包括了“中心研究项目”、“中心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研究项目”、(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与中心联合发布)的大类。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课题项目立项原则

1. 选题要遵循2019年的项目指南。“中心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以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为主要方向,针对当前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1

2.中心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外语教育研究项目”,以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主要研究方向,应从外语教学实际情况出发,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提出创新性的教学理念、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法,申报指南和申报书见附件2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凡四川省内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从事外语教学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研究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3-0.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6-1万元。

 

三、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书等分别见附件1、2

 

四、以下情况不能申报

1.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2. 本中心项目尚未通过结题,未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负责人;

3. 一经发现有不诚信行为,将取消项目,三年内不受理申报,并报教育厅科技处备案。

 

五.课题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要求在2年完成,项目的主持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一般项目一般要求1.5年完成凡获本中心资助的科研项目,均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凡获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

1.重点项目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2篇以上文章在核心(一级)刊物发表,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②专著、译著出版;③ 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的项目或研究成果获得地厅级以上的奖项。

2. 一般项目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满足重点项目结题要求;②在核心(一级)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文章,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③在一般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文章,且标注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和名称。

 

六、其他申报注意事项

1.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2019年3月25日截止(邮件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科技处务必汇总所有老师材料后,经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邮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1份和发送电子版的申报书(重命名:院校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2019项目申报类别)、本单位的申报汇总表到中心邮箱scflcenter@swust.edu.cn请写明邮件主题:院校名称+2019项目申报类别,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2.中心与外教社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并且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再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3.请认真选择项目参与人员,项目最后获得的结题证书将以申报书上的项目参与成员为准,一旦立项后,原则上不能予以改动。

4.凡在申请、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本中心项目。

七、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西南科技大学办公楼918

邮编:621010    

联系人: 彭老师 冯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6)6089654;(0816)6089657

附件1中心课题指南及申报书.zip

附件2外教社课题指南及申报书.zip

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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