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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与研究中心2018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 16时35分22秒 作者:张顺玉 杨翠 来源:科技处 访问次数:51152次
校内各单位:

     现将”四川绵阳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与研究中心2018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如下,请组织本部门老师申报。有需要帮助之处,请同科技处联系。

     四川绵阳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与研究中心是在绵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绵阳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研究)中心”基础上,由绵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确定的绵阳市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中心主要职责为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拓展心理素质、增强心理援助,建立覆盖全市各地社区的心理教育、救助以及危机干预平台和工作网络,全面提高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水平,有力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了使中心的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工作更契合实际且科学合理,也为了使中心各项职能的发挥更为有效,需要有全面而系统的针对未成年人心理成长及相关管理工作的科研成果作为参考和指导。据此,现予发布《四川绵阳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与研究中心2018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并将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为具体指南,围绕当前未成年心理成长的需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探讨未成年人心理成长的新方法、新途径、新载体、新机制。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中心立项的项目统称为“绵阳市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四川绵阳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与研究中心项目”,项目级别为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市级项目)。 课题项目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三类。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1.2万元(研究期限为1—2年),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0.3万元(研究期限为1年)。特别鼓励申请者围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素质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细致的调研,进行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支持学校和相关教育管理部门联合申报和开展研究。

三、结题要求

每项课题结题必须完成申报书上的成果承诺。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与课题主题有较高的相关度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绵阳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与研究中心资助科研项目”并注明课题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重点课题。需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或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或者为中心或政府采纳使用的研究报告方可结题。

一般课题。需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一般学术刊物或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四、申报条件

以在绵各高校教师以及科研单位人员、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为主,欢迎省内其他地市州各高校教师以及科研单位人员、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申报本中心项目;重点委托项目的负责人须在相关领域有较高学术成果;鼓励从事未成年人和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与教学的教育管理者和一线教师申报。

以下情况不能申报:以相近方向已申报省规划项目或教育厅项目者,严禁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有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

五、申报办法及时间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截止。申报人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书纸质(一式5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档,以系部为单位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重点项目由
申报所需材料可在网站(http://www.swust.edu.cn/myxlczzx/)下载。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张顺玉:13989278156

            杨翠:1808025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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