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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 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8日 16时04分15秒 作者:张顺玉 来源:科技处 访问次数:87607次

校内各相关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 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发布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 年 5 月 1 日—5 月 15日。
二、申报人范围
1.高校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2.连续从事高校学生工作满 3 年;
3.热爱学生工作,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扎实的学生工作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学生工作实践经验;
4.申报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课题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未承担本课题其他在研项目。2015 年及 2016 年立项未结题或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三、立项类别
    此次申报课题拟通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50 项,其中根据课题质量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不超过 5 项为重点课题。课题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过程管理、验收程序及经费决算等相关规定请详细参看《四川省教育厅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管理办法》(川教函〔2017〕143 号)(见附件 1)。
四、课题研究内容
    课题研究内容详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2017 年课题指南》(附件 2),课题申报人可根据本课题指南申报课题,也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拟订课题研究方向。
请申报人于 2017 年 5 月 15日前将《课题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三份,格式见附件 3 和附件 4)交系部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科技处,并同时将《课题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电子文档交至至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厅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2. 四川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2017 年课题指南

                                                                  科技处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厅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课题指南.doc

附件3-4:课题申报书及活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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