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各项目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职业教育质量工程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教学改革项目实施质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5年立项,已完成研究任务并已达到结题要求的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本次结题验收以项目申报书为依据,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建设目标与任务完成情况。对照项目申报书,逐项检查各项建设目标和任务是否按期完成。
2.标志性成果与建设成效。项目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教研论文、教学资源、课程改革成果等,以及项目建设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实际成效。
3.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建设成果在校内外的推广应用情况及其示范引领作用。
4.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后续改进计划。
三、验收方式
1.本次结题验收采取“二级学院初审—学校专家组评审—结果公示”三个阶段进行。
2.学校成立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由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对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其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专家组查阅结题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综合评定;专业集群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重点项目可视情况组织现场答辩;教学资源库、精品课程等项目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评审,具体平台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3.验收结论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四类。各类项目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所有结题项目的15%。验收结论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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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标准 |
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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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
全面完成建设目标和任务,标志性成果突出,建设成效显著,具有重要示范推广价值 |
颁发结题证书,优先推荐申报更高级别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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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完成建设目标和任务,建设成果达到基本要求 |
颁发结题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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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 通过 |
未完成建设目标和任务但差距较小,或有修改完善空间 |
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不再受理延期申请;整改后须参加下一次结题验收。整改通过者颁发证书,仍不通过者按“不通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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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过 |
未完成建设目标和任务且差距较大,或弄虚作假 |
取消立项资格,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 |
四、验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1.材料准备阶段(2026年6月20日—12月13日):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结题报告,整理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部)。
2.二级学院初审(2026年12月14日—12月17日):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对本单位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3.学校专家组评审(2026年12月19日—12月20日):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4.学校评审公示(2026年12月21日—12月25日):通过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结果公布(2026年12月28日前):正式发文公布结题验收结果。通过验收的项目,教务处将统一归档项目建设成果,并择优在校内宣传推广。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结题材料清单
1.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根据项目类别选择相应模板)。
2.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含项目申报书、建设任务书、成果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应为项目立项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8日(含)期间取得的成果。
3.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4)。
(二)报送方式
1.电子版材料:各项目结题材料文件夹以“学院+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结题材料”命名。二级学院须填写《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6),将所有项目结题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打包,以“二级学院名称+2026年结题材料”命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1240236355@qq.com。教务处不接收个人结题资料。
2.纸质版材料:各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一份,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汇总后,连同加盖学院公章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6)一并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郑老师(18009059198)。
3.材料报送格式规范见附件7。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6年12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延期申请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5),详细说明延期原因、已完成工作情况及后续推进计划,经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每个项目仅允许申请延期一次。已批准延期仍未结题的项目,予以撤项处理,撤项项目按“不通过”处理,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部)要充分认识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和组织报送工作。
2.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项目负责人须对照项目申报书和建设任务书,如实填写结题报告,确保数据准确、成果真实。
3.按时报送,规范材料。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报送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逾期不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结题验收,按“不通过”处理,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
附件:
1.2026年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2.各类项目评审标准
3.项目结题报告书(模板)
4.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成果汇总表
5.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
6.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二级学院用)
7.结题材料报送格式要求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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