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俊豪等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学生做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6日 09时18分50秒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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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相关管理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给予退学处理。经核查,黄俊豪等同学长期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过研究决议,我校对此黄俊豪等违反此规定的同学做出退学处理,并于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25日在学院网站和校内公示后,公示结果无异议。
特此公告。
教务处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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