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俊豪等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学生做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4日 09时07分55秒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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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严格执行学校规定,规范学籍管理,经各班辅导员、各学院、学生处和教务处认真清理审核,目前共计188名同学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长期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也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已达到退学条件。根据我院《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五节第二十八条“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按退学处理”的规定,经2025年12月1日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对黄俊豪等188名违反此规定的同学做出退学处理。
现将黄俊豪等188名同学按退学处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25日,若学生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者,请在2025年12月25日之前及时向我院教务处赵顺鑫老师提出书面申诉,由赵顺鑫老师转交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进行复查,逾期申诉将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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