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唐官雄等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学生做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时55分15秒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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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相关管理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给予退学处理。经核查,共计115名同学长期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过研究决议,我校对此115名违反此规定的同学做出退学处理,并于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9日在学院网站和校内公示后,公示结果无异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