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照学院期末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的新课将于考前一周结束,期末复习在课堂内自行组织,考查科目随堂考试,请各系部认真核查授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为确保期末教学工作和课程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试卷出题的通知如下:
一、考查科目
考查科目在第十八周进行,由系部自行组织考试。各命题教师于12月19日之前将考查课程试卷纸质档及电子档(AB卷)交由课程所在系部审核,审核无误之后由系部统一印制。考查课结束后,各系部于12月30日将考查课试卷纸质档及电子档的样卷及试卷审核表交教务处蔡汶君老师处。
二、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原则上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审定的考核形式进行,因特殊原因需要采取其他考核形式的,必须书面申请(须说明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核目标和考核标准等)、系主任签署意见、报经教学副院长同意后进行。
2、各位命题教师于2016年12月19日之前将课程试卷纸质档及电子档(AB卷,含参考答案)由课程所在系部审核后汇总,交教务处蔡汶君老师处。
三、相关要求
1、课程考核时间为90分钟,课程试卷满分100分。
2、相同专业的相同课程,由一位教师统一出题进行统考;本学期公共基础课程全校统考。
3、试卷务必采用学院试卷标准模版命题。
4、请命题教师命题时做到题型结构合理(试卷中不得低于4种题型,其中专业课试卷中实际操作题型占20%)、题量适中、考核重点分布均衡和难易适度(一般难度占60%、中等难度占30%、高等难度占10%)。
5、试题及参考答案无知识性、科学性错漏,数据准确,作图规范;AB卷雷同题型不得超过30分。
6、试卷请注意保密,一旦泄密倒查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3:期末试卷审核表.docx
教务处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