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确保期末教学工作和课程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出卷
(一)出卷时间要求
各命题教师请于2018年12月10日之前将考查、考试课程试卷A卷和B卷(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的电子档交课程所在系部审核(审核过程要填写试卷审核表,模板见附件4,并将考查和考试试卷审核表分开填写),审核无误之后由系部统一各打印1份A、B卷的样卷同试卷审核表于2018年12月14日前交教务处蔡汶君老师处,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各课程试卷A、B卷(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的电子版按系部打包发给教务处蔡汶君老师。
(二)命题要求
1、课程考核时间为90分钟,课程试卷满分100分。
2、不同专业的相同课程,由一位教师统一出题进行统考;
3、试卷务必采用学院试卷模版(A3版或A4版见附件1、2)进行命题。
4、请命题教师命题时做到题型结构合理(试卷中不得低于4种题型,其中专业课试卷中实际操作题型占20%)、题量适中、考核重点分布均衡和难易适度(一般难度占60%、中等难度占30%、高等难度占10%)。
5、试题及参考答案(模板见附件3)无知识性、科学性错漏,数据准确,作图规范;A、B卷雷同题不得超过30分。
(三)其他要求
请各系部仔细审核试卷(A、B卷),一旦发现有格式、分值、内容等方面的错误请及时返回修改。严格按照上面时间节点执行。
(四)保密要求
试卷请注意保密,一旦泄密倒查责任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考试安排
(一)考查科目
考查科目(包括选修课)在第十八周进行,由系部自行组织。
(二)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原则上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审定的考核形式进行,因特殊原因需要采取其他考核形式的,必须书面申请(须说明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核目标和考核标准等)、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同意后进行。
2、十九周按课表行课组织复习,考试科目在第二十周进行,由教务统一安排考试。
三、成绩录入及试卷回收
本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需在该课程考试结束三天之内录入系统,教务处及时发布以便学生查询成绩。由系部审核无误之后的试卷袋需在课程考试结束后四天之内交到教务处蔡汶君老师处。
教务处
2018年11月30